时光匆匆,转眼间初中的时间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而毕业的典礼,师生的离别,这一幕幕还残留在我的脑海里。
也许,人的一生中最值得回忆的就是初中。往往没事的时候总是偷偷跑到初中的校门口望着那曾经最喜欢的学校“罗山中学”,这个大概会在我心里存留一辈子的名字,也应该是我最快乐的读书生涯的日子吧!
我并不是一个擅言的人,以至于我在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内并没有交到任何一个朋友,但却有不少人跟我借抄课堂笔记,我想,她们是在衡量我的实力,但对于她们,我向来是有问就答,不知道就摇头,说得最多的是一个“嗯”字,我可不喜欢被人盯着看。
坐在我前面的两个女生百分百是好人,她们不仅乐观、活泼,而且待人温和,几乎是别人所说且她们答应了的事,她们便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好,特别是组长(我习惯这样叫她),她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也特别会照顾人,说真的,有时候觉得她真的好像我妈,可偏偏她却叫我‘姐’,折寿啊!
说说我同桌吧,她的一头长发是又细又黄的那种(不是染的,绝对天生),刚开始我还以为她营养不良,后来才知道她真是营养不良,我跟她的谈话更是营养不良,我们会聊到小学,而大多时候是我在听,她在讲,她很开心,也很乐观,但她也会隐藏许多事。
一天,我在自己的座位上看自己写的小说,想着怎么续下去才好,这时,漫丽却一把抢过我的本子,看了一眼,连忙惊讶的问道:“你会写小说?太厉害了,借我看看,”“可以说不么?”我弱弱的问,“不行”结果她扔下两字后便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了起来,那是我连‘死’的心都有了,要知道,我那是写的小说简直烂到底了,可是,她看完之后却似乎很满足的说:“你写的太好了,快点写多点,我想看,”我苦笑着点头。
“什么?你会写这小说?怎么不告诉我,在哪?在哪?我看看。”你不必惊讶,这不是疯子说的话,而是出于我的同桌,我承认我被她吓到了,也正是从这一刻开始,我对她的定位成了:乐观,活泼,天真,还有一个,说起来也许不太好听,那就是笨蛋,因为她的确是傻傻的。
与贤杏相识我已忘了是什么日子,但我记得,我们是因小说而相识的,而且,她是第一个对我的小说提出意见的人,这让我觉得她很诚实,也许是在我的影响下吧,她也开始写小说,她写的的确比我好,语言,动作,神态。她都可以写的很精彩,而我写的小说则是‘‘废话过多,动作欠缺,描写不当’’,总之一句话:“青出于蓝胜于蓝”。
就这样,我拥有五个好朋友,对了,还有一个是程萍,我六年级的好朋友,当初因为胆怯居然没发现她,我真是个该死的娃,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