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刚开学的时候见到他,便觉得是个老实的主儿。
胖嘟嘟的脸蛋,粉红的唇,小巧的鼻子与小得时常被人遗忘的耳朵,笔直的腰杆与走路时一甩一蹬的脚。有时,我真怕他把鞋给甩丢了。最大的特点便是他的眼皮,上眼皮是双层的,下眼皮是三层的。这让我想起了童话里女巫的眼睛,可真够像的。
那天在校门口,只见他背着个双肩包,一手拿着油纸包着的手抓饼,另一手拿着永和豆浆,在人群中晃来晃去,还不时用他的迷你小眼睛瞟来瞟去。
见他这般模样,我就有恶作剧的冲动,于是便从人缝中悄悄溜过去,一把抓着他的书包带,一边不让他转过身来,一边径直把他往大门旁的小亭里拉。只听得他大喊:“谁……谁……救命……啊!”当时他满嘴都是食物,话也讲不清。待到他转过身来时,脸上沾满豆浆和芝麻。本以为,他会大发脾气。不料,他只是笑笑,之后拿了纸在脸上擦来擦去。他没有生气,这倒让我羞愧难当了。我怎么能欺负一个如此单纯的小子呢?于是我赶忙道歉。
他这人看起来不胖,但却没有什么运动细胞,一千米跑了六分多钟。篮球投了十个,十之八九不中。为此我经常拉着他练球,谁让中考要考呢!他倒也争气,每次都很尽力,这让我也很开心。
因为看着他好玩,经常有人开他的玩笑,说他长得像某某,长大了会找个老婆叫某某。他也不计较,只会说:“我不认识你,你给我走。”这时,我便又回道:“你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啊!”再做出八路的手势,把他当“汉奸”了。
兄弟,我可以这样叫你吗?我们还有一年半的时间可以在一起,不知道我们哪天流落天涯的时候你还会想起我吗?反正我不会忘记,不会忘记你可怜兮兮的样子;不会忘记放学时我抱着你的书包拖了半个小时不让你走,你哭笑不得的样子;不会忘记我把你的水杯放在书桌里,你要回去拿,我死活不让你回去的样子;不会忘记你上课一发言,耳根都红透的样子。
天天捉弄你,不知你是否生气。不是因为我调皮,是因为我们亲密。想看见你笑,你赌气、你跑步、你哭泣。很呆,很可爱,我模仿不来,不过电视剧里的顺溜很像你,我就是那个坏蛋太君吧。你是你,我是我,但我们永远是兄弟。
点评
这是一篇成功的写人记叙文。文题巧妙地化用了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名称,不由得让人把小主人公与王宝强饰演的憨厚、老实的“顺溜”联系在一起。在作者有详有略地记叙了三件事后,我们对小主人公的性格有了更全面了解。相信只有学生时代的情感是最真挚的,这份浓浓的“兄弟情”成为本文最大的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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