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小编收集了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欢迎阅读
第一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七(2)班的刘境杨,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
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所以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同志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威严与壮义!
第二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第三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晚上好!xxx,当你们走进这座美丽的大学城的时候,看到这些现代化的建筑,你会想起谁呢?我记得当我第一次走进这里的时候,我第一句感叹是:工人的力量真伟大啊!
是的,我说的是有着一亿x千万大队伍的农民工。他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们建起一座座高楼大厦,一条条笔直的马路。可是,我却没有忘记一位记者在大年三十前一天,走进xx市一处工地所看到的情景――
在这间三面透风的破房子里,十几个农民工在瑟瑟发抖。据说他们已经三天没有吃米饭了,而气象台预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8度!他们在那里苦苦等待着他们老板可以给他们发工资,让他们回家过年!在相关图片里,他们头发凌乱、面容悲怆,目光里满含渴望和无奈。而他们的背后,是一座高耸的楼房――一个现代文明的标志物!
类似的报道还很多,这些报道一次次地叩问着我们的心灵:这是我们所期望的社会吗?这是我们农民工应有的生活吗?
警钟一次次地敲醒,悲剧一次次说明:道德、舆论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在哪里呢?
当我成为一名法律的学生,拿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我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当道德、舆论不足以成为保障人权的有效途径时,我们应当努力建立一个法制社会,让宪法关怀农民工,保护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心头的阳光。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值得庆幸的是,很多人为着这个目标努力着。越来越多的人为农民工发言,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有了农民工的听证人,越来越多的法律颁布实施以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我们又看到许多新的报道,农民工的工资有了保证资金,农民工的医保在逐步推广,农民工的子女上学有了保障。许多农民工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他们的心头正在被法制的阳光温暖着。在宪法之光的照耀下,和谐的社会正展现着她巨大的魅力。
同学们,农民工们可能不会去读宪法条文,他们也可能不懂什么叫和谐社会,但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对幸福的希望,有着对未来的梦想。我希望,经过全社会人的努力,我们社会可以真正成为一个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的和谐社会,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温暖每一个公民心头的阳光。我相信,有一天,农民工们不会为自己的工钱而犯愁;有一天,农民工们会为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法制的社会而幸福;有一天,农民工们都能很自豪地向社会大声说:我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我们的工作平凡,但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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